| ****门诊分诊叫号系统升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门诊分诊叫号系统升级。 (三)拟采购项目内容:根据医院对“门诊分诊叫号系统升级”的功能需求,对现有门诊分诊叫号系统进行升级。 二、法理依据 (一)《****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是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的具体解释: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院医疗业务信息系统(包括门诊分诊叫号系统)由****开发及运维,系统的框架、核心技术及****公司自主研发,目前该系统运行稳定。本次项目须在原有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延续性、一致性、安全性,****公司对我院的门诊分诊叫号系统进行升级。固本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知识产权方面。目前我院医疗业务信息系统(包括门诊分诊叫号系统)是由****自主研发,拥有独立的全部知识产权,软件程序****公司进行维护。此外,当前系统软件的源代码和深层技术文档归属为****自有的知识产权,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且其为现有系统核心框架唯一知识产权所有人。 综上本次门诊分诊叫号****公司提供。 四、采购过程 信息科组织院内相关科室于2026年8月19日10点与****进行议价。门诊分诊叫号系统升级报价9.5万元,经过议价采购价格为8.5万元。 五、拟定供应商信息服务商名称 **** 六、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7-****277/151****5313 **** 202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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