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广东省平远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升平村2号弃渣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拟对**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升平村2号弃渣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升平村2号弃渣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691

传 真:0753-****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升平村2号弃渣场)

建设地点

******县热柘镇升平村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县热柘镇升平村,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93500平方米,主要服务于**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消纳其产生的工程弃土(渣),设计总弃土量为68万立方米(实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分级堆填及绿化复垦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23.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比19.48%。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弃渣场淋溶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均不外排。各类沉淀池、排水沟渠等区域应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扬尘,须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应通过采取洒水抑尘、密目网覆盖、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及清扫、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和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和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项目产生的隔油沉淀池沉渣等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应严格控制施工和作业范围,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表土剥离、集中堆存和防护。服务期满后,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临时用地审批要求,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确保生态环境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公众参与情况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