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梅平矿业年产43万立方米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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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梅平矿业年产43万立方米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梅平矿业年产43万立方米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691

传 真:0753-****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梅平矿业年产43万立方米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县大柘镇超南村上角66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县大柘镇超南村上角66号,为**(采矿权新立)项目。项目**面积0.2680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380米至+200米,采用露**阶式开采方式,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建筑用凝灰岩矿石38万立方米、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全风化层)5万立方米,配套建设破碎站、排土场、临时表土堆场、办公生活区等设施。矿山计算服务年限约18.2年,基建期22个月,综合服务年限为20年。项目总投资2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比3.63%。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淋滤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沉砂池沉淀处理,优先回用于**抑尘和车辆冲洗;在连续降雨情况下,沉砂池无法容纳的淋滤水,经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悬浮物浓度≤70mg/L)后,方可分别引至附近无名小溪排放。各类沉淀池、截排水沟须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严格落实噪声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爆破时间(严禁夜间爆破),采用延期爆破、水封爆破等先进工艺以降低爆破噪声和振动影响。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和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剥离覆盖层中部分表土规范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复垦;其余剥离物按要求堆存于排土场或作为回填石综合利用。沉砂池污泥定期清掏,经脱水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项目位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的开采方案作业,落实截排水沟、挡土墙、沉砂池等工程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对排土场边坡稳定性的监测,严防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服务期满后,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全面拆除临时构筑物,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确保**生态环境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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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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