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吨旧锅炉淘汰拆除及3吨生物质锅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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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2吨旧锅炉淘汰拆除及3吨生物质锅炉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大道南8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工业园**大道南8号,为技术改造项目。本次技改拟将现有1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拆除,置换为1台3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配套建设SNCR脱硝、麻石水膜、阻燃喷淋、袋式除尘、碱液喷淋等废气处理设施,并将排气筒由15米改造为30米。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改变现有项目产品种类、生产工艺及产能产量。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比5%。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全部回用于锅炉废气治理系统,不外排。喷淋循环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有项目其他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按原环评批复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