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8月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网站上发布。
三、变更信息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6日08时00分至2026年8月12日23时59分;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0日08时00分至2026年8月26日23时59分;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1标段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已变更,现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报价。
3.第1标段招标文件附件 正文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 (4)措施项目费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 1% 加 0.1 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2分;低于基准价超过 1 %,按每再低 1% 扣 0.1 分的比例从满分5分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 1% 扣 0.1 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变更为: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高加至5分为止;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变更后的相关内容以系统内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内容也随之变更,现已重新制作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内下载获取,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未下载或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市**东路3号
联系人:刘佳
电 话:0377-****4626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建设局
地 址:**市**市**中路17号
电 话:0377-****2326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