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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烟花爆竹进出口贸易仓储建设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烟花爆竹进出口贸易仓储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原则办法中,符合性审查内容第4款计划工期原文:20日历天,现统一澄清更正,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文件中涉及工期的相关内容均以此澄清内容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1****267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蒲新区名城广厦北栋21层
联系人:金娅、韦曼、江明曜
联系方式: 0851-****1122 183****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