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467159 | 建设单位法人:**水 |
| 吴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区**镇矾场村 |
| 年产200万件日用陶瓷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54-陶瓷制品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73-C3073-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矾场村 |
| 经度:117.930950 纬度: 36.541360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1-22 |
| 川环报告表〔2017〕12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4671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11MA3CBM4J4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11MA3CBM4J44 | 竣工时间:2018-04-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18-04-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18-05-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企业厂区公告栏张贴公示 |
| 本次为技改,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在产能不变的基础上,新增54米辐道密1条,并安装SNCR脱销设备3套、旋风布袋除尘器6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6台。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为技改,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在产能不变的基础上,新增54米辐道密1条,并安装SNCR脱销设备3套、旋风布袋除尘器6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6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万件日用陶瓷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件日用陶瓷制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陶瓷制品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天然气辊道窑燃烧产生 SO、NO、烟尘;上料、修坯、制釉工序产生粉尘。辊道窑烟气采用 SNCR 脱硝 + 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上料、修坯、制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石膏粉投加工序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利用辊道窑余热作为热源。无组织废气:制模粉尘、各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方式管控,削减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013)表 2 重点控制区限值:颗粒物 10mg/m3、SO 50mg/m3、NO 100mg/m3;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 1.0mg/m3。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陶瓷制品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天然气辊道窑燃烧产生 SO、NO、烟尘;上料、修坯、制釉工序产生粉尘。辊道窑烟气采用 SNCR 脱硝 + 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上料、修坯、制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石膏粉投加工序配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利用辊道窑余热作为热源。无组织废气:制模粉尘、各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方式管控,削减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013)表 2 重点控制区限值:颗粒物 10mg/m3、SO 50mg/m3、NO 100mg/m3;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 1.0mg/m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治理措施:烘干工序利用辊道窑余热作为热源;上料、修坯、制釉工序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辊道窑天然气燃烧烟气(SO、NO、烟尘)配套 SNCR 脱硝 + 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石膏粉使用环节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措施。有组织废气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013) 表 2 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治理措施:风机、泵类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隔声、合理平面布置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2001) 及其修改单,固体废物严禁外排。 环境管理要求: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 号);落实项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管控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分局**站开展环境监察。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措施:烘干工序利用辊道窑余热作为热源;上料、修坯、制釉工序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辊道窑天然气燃烧烟气(SO、NO、烟尘)配套 SNCR 脱硝 + 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石膏粉使用环节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措施。有组织废气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013) 表 2 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治理措施:风机、泵类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隔声、合理平面布置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2001) 及其修改单,固体废物严禁外排。 环境管理要求: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 号);落实项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管控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分局**站开展环境监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兽安全处置固体度物。 该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部沉淀物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排。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 [2010] 60 号), 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6、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 50m 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你****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分局**站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4、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兽安全处置固体度物。 该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部沉淀物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排。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 [2010] 60 号), 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6、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 50m 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你****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分局**站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12 | 0 | 0 | 0 | 0 | 1112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08 | 0 | 0.108 | 0 | 0 | 0.108 | 0 | / |
| 2.09 | 0 | 2.09 | 1.25 | 0 | 0.84 | -1.25 | / |
| 0.36 | 0 | 0.4651 | -0.1836 | 0 | 0.544 | 0.18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沉淀池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 按要求建设 | 不外排 | |
| 2 | 旱厕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 按要求建设 | 不外排 |
| 1 | 脱销除尘 | DB37/2376-2013 | 按要求建设 | 窑炉燃烧废气颗粒物浓度范围(6.61~9.88) mg /m2,SO2未检出, NOx 浓度范围(53~99) mg /m3,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颗粒物:10mg/m3、SO2:50mg/m3、 IOx :100mg/m3)。 | |
| 2 | 旋风布袋除尘器 | DB37/2376-2013 | 按要求建设 | 球磨、吹坯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范围(4.67~7.00) mg /m2,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 | |
| 3 | 移动布袋除尘器 | DB37/2376-2013 | 按要求设置 | 不外排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 | GB12348-2008 | 按要求设置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2.4~59.8dB( A )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60dB( A ); 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1.2~47.7dB( A ),小于其标准限值50dB( A )。 综上,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 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 1 | 生活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生活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 1 | 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 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该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部沉淀物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 以任何形式外排。 | 按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 |
| 1 |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 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 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 |
| 1 | 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 5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你****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 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 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 5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你****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 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
|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要求执行 |
| / |
|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要求执行 |
| / |
| 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 5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你****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环境敏感建筑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要求执行 |
| / |
|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要求执行 |
| / |
|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要求执行 |
| / |
| 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要求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