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根管显****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路38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市**区兴联路339号**咨询大厦1501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3.质量要求1.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产品。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4.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规范。 4.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过后,终身维修。在质保期内要求定期(≥2次/年)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并排除故障。如质保期内因故障停机,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修复,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质保期。质保期内故障修理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修复,否则免费提供备用机;质保期外设备故障,待修复后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工时杂费。产品验收后12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维修超4次,免费换新机。质保期12个月内维修超6次,无偿换新机。换新机后,从换新机验收之日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换新机后出现前述同类问题,执行退货并赔偿使用方损失。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培训及售后和质保期内、外维修和维护方案和承诺。 2.在设备安装验收后10年内,乙方应保证甲方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3.设备安装好后接入院方信息系统,永久性软件维护升级,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在投标价额中,包含与院内各系统的对接接口服务费。终身免除系统升级、维护、使用年费。 5.其他要求技术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设备使用手册;安装调试、维护维修(含线路图)指南或服务手册。所有资料必须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进口产品); 2.设备技术参数表; 3.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设备样本(产品彩页)、权威性检验报告; 4.货物的保修卡、装箱单、附件目录等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5.****海关报关单、商检证(复印件)等。 备品备件: 1.乙方应提供厂家供应备品备件及零配件的原始价目表; 2.乙方应提供设备装箱单和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该备品备件应随机附带,价格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廉政责任: 乙方在业务往来中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如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将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 ①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项的 90%;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0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 ①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项的 90%;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梅**支行(****:811********00386003)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乙方可提供最快的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含乙方),针对该项目招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能、参数指标和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相符为合格,仅有一项不相符,均为不合格。乙方在投标书中应答的所有配置、备件等均为原厂原装合格品且数量相符,如有一项不符,不予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提供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由甲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含乙方),针对该项目招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能、参数指标和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相符为合格,仅有一项不相符,均为不合格。乙方在投标书中应答的所有配置、备件等均为原厂原装合格品且数量相符,如有一项不符,不予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提供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乙方负责免费对甲方的有关使用、维修人员在现场进行安装、操作、维护保养及维修进行培训,培训至甲方满意为止。被培训人员所需的资料费用及培训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5年(含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内的所有配置)。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含配件)。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1.检验所有应附资料。 2.由甲方如实填写验收报告,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销售合同产品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4.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验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 5.因本合同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6.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应依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提交完整的资产入库资 料,办理资产入库手续;未按时提交资料导致入库延误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货或通过甲方验收不合格造成逾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0.1%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人代为履行,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维修成本及在此基础上加收50%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无需与乙方协商的情况下在第二期付款金额内扣除,不足部份,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人民法院管辖。 5.甲方若增加购买数量,应再议价后重签订合同。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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