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8月19日,我局受理2件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链接: https://pan.**.com/s/1R-VNwNAiM84tyPjC5vx6ewpwd=6itx 提取码: 6itx
电话:0883-****088(传真)、0883-****683。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市**区博尚镇户有村阮家寨砖瓦用页岩矿 | **省**市**区博尚镇户有村阮家寨,**地理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 99°59′11.298″~99°59′27.605″,北纬 23°50′01.890″~23°50′20.941″;中心位置地理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99°59′20.840″、北纬:23°50′10.440″ | **** | ******公司 | 2026年8月19日 |
| 2 | 国道G219线****(户乃)至**(白岩)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位于**省**市镇**、**县境内,项目主线起点坐标为东经99°14′20.258″,北纬23°58′42.860″;终点坐标为东经98°51′1.978″,北纬23°45′8.190″。 | **省****指挥部 | ******公司 | 2026年8月19日 |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反映与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反馈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