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欧派南方基地一期、二期工程改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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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787137H姚良柏
杨炽洪**省**市**区
**市******工业园园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基地一期、二期工程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省**市**区 ****工业园园区内
经度:112.981944 纬度: 23.487500****环境局
2024-03-12
清环广清审〔2024〕9号914********787137H001Q
2019-11-11500
100****
914********787137H****
914********787137H******公司
****0101MA9W2AGW4H2026-03-09
2026-03-102026-04-12
2026-07-162026-08-13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696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浴室柜柜体38.5万套/年、橱柜柜体45.6万套/年、衣柜柜体135.0万套/年、铝框门51.5万套/年(其中平开门为32.7万套/年、趟门为18.8万套/年)、防火门板28.0万套/年、吸塑门板26.7万套/年、包覆门板3.5万套/年、喷粉门板11.5万套/年、烤漆门板11.5万套/年、木门111万套/年(其中免漆木门82万套/年,油漆类木门29万套/年)、橱柜台面28.0万套/年、实木产品6.0万套/年(其中实木家具2.0万套/年、木皮家具4.0万套/年)、石英石毛坯板140万平方米/年整体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的内容为D栋厂房的实木生产线、E栋包覆门板生产线DA209废气排放口、K栋的废水处理设施。本次验收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
整体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实木木皮家具:开料-铣型-涂胶-冷压-规方-定厚砂光-木皮裁切-木皮拼缝-热压贴皮-拼板/封边-排孔-CNC雕刻-一次打磨-调漆-底涂-二次打磨-面涂-三次打磨-五金、铝件开料-铁削-切角-排孔-拉丝-大组装-包装 实木家具:开料-铣型-磨边-排孔-压花-拼板/封边-一次打磨-调漆-底涂-二次打磨-面涂-三次打磨-五金、铝件开料-铁削-排孔-拉丝-组装-包装实木木皮家具:开料-铣型-涂胶-冷压-规方-定厚砂光-木皮裁切-木皮拼缝-热压贴皮-拼板/封边-排孔-CNC雕刻-一次打磨-调漆-底涂-二次打磨-面涂-三次打磨-五金、铝件开料-铁削-切角-排孔-拉丝-大组装-包装 实木家具:开料-铣型-磨边-排孔-压花-拼板/封边-一次打磨-调漆-底涂-二次打磨-面涂-三次打磨-五金、铝件开料-铁削-排孔-拉丝-组装-包装
整体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D栋:实木家具线(木板材)开料、铣型、规方、定厚砂光、排孔工序产生的木工粉尘以及(铝材)开料、铣削、切角、排孔产生的金属粉尘经收集后,分别经2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0m高的排气筒“FQ-029~FQ-034”高空排放;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1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0m高的排气筒“FQ-035~FQ-037"高空排放;(五金件、铝件)开料、铣削、切角、排孔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于 车间内逸散;新增的UV涂装线均配套设置打磨台对应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经1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6m 高的排气筒P13高空排放;UV涂装线(含辊涂线、淋涂线)运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废气直连管道抽风收集后,分别送入对应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26m高的排气筒P17、P18高空排放;涂胶、拼接废气经上部集气罩(罩口加装一圈软胶帘形成围挡)收集、热压贴皮采用侧吸式集气罩(配设一圈静电布形成围挡)收集,一并送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6m高的排气筒P19-1高空排放;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6m高的排气筒P19-2高空排放;水性自动喷涂线运行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收集后,先由自动喷漆线配套的水帘柜除尘后,再与调漆段、烘干段有机废气一并送入对应的“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6m高的排气筒P20-1高空排放;UV喷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废气直连管道抽风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6m高的排气筒P20-2高空排放;热压贴皮、木皮拼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抽风管道抽风后,直接以无组织形式外排;(除UV底涂、水性涂装线外)喷涂段废气经收集后,先由各喷漆房(或自动喷漆线)配套的水帘柜除尘后,再与调漆段、烘干段有机废气一并送入新增的一套“多级过滤+转轮式吸附浓缩+RTO”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32m高的排气筒P20-3高空排放。 E栋:包覆门板喷胶、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后,分别送入对应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26m高的排气筒P27、P28高空排放D栋:实木家具线(木板材)开料、铣型、规方、定厚砂光、排孔以及(铝材)开料、铣削、切角、排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直连排气管道收集后进入2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0m高的排气筒“DA139-144”高空排放;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直连排气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0m高的排气筒 “DA145-147”高空排放;UV涂装线均配套设置打磨台,对应打磨粉尘经设备直连排气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6m高的排气筒 DA138高空排放;UV涂装线(含辊涂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直连排气管道收集后进入2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7m高的排气筒DA158高空排放;UV涂装线(淋涂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直连排气管道收集后送入3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由27m高的排气筒DA153、155、156高空排放;水性自动喷涂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7m高的排气筒DA157高空排放;UV喷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7m高的排气筒 DA151高空排放;(除UV底涂、水性涂装线外)喷涂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先由各喷漆房(或自动喷漆线)配套的水帘柜除尘后,再与调漆段、烘干段有机废气一并送入新增的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炉处理”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32m高的排气筒DA258高空排放;(五金件、铝件)开料、铣削、切角、排孔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涂胶、拼接、封边、热压贴皮、木皮拼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E栋包覆门板生产线喷胶、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26m高的排气筒DA209高空排放(E栋包覆门板生产线中喷胶、晾干工序共设有3条废气排放口,分别为DA188、DA208、DA209,其中DA188已于2025年9月2日验收完毕,本次验收DA209废气排放口,余下的DA208废气排放口目前正在停产,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5.6312 8.3 0 0 0 23.931 8.3
35.6738 40.172 0 0 0 75.846 40.172
0.4884 0.8798 0 0 0 1.368 0.8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72 640492.8 0 0 0 ****364.8 640492.8 /
0.515 0.2135 0 0 0 0.729 0.213 /
2.039 0.2135 0 0 0 2.252 0.213 /
31.4785 9.336 0 0 0 40.815 9.336 /
11.5056 2.3111 0 0 0 13.817 2.31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自建喷漆污水处理系统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 定期更换的水帘柜(喷漆)污水经自建喷漆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后由DW007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 石英石废水沉淀处理系统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 经自建车间石英石废水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对应生产线,每15天外排一次,由DW007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中央除尘装置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木板材)开料、铣型、规方、定厚砂光、排孔以及(铝材)开料、铣削、切角、排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分别经2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0m高的排气筒DA139-144高空排放;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经1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0m高的排气筒 “DA145-147”高空排放;UV涂装线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经2套“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6m高的排气筒 DA138高空排放; 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UV涂装线(辊涂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入1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7m高的排气筒DA158高空排放;UV涂装线(淋涂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入3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由27m高的排气筒DA153、DA155、156高空排放;水性自动喷涂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7m高的排气筒DA157高空排放;UV喷绘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尾气经27m高的排气筒 DA151高空排放;喷胶、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后, 分别送入对应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26m高的排气筒DA209高空排放 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炉处理装置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限值以及**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除UV底涂、水性涂装线外)喷涂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先由各喷漆房(或自动喷漆线)配套的水帘柜除尘后,再与调漆段、烘干段有机废气一并送入新增的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炉处理”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32m高的排气筒DA258高空排放 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墙体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噪声经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再经自然衰减后排放 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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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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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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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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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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