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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1716653 | 建设单位法人:柴荣勋 |
| 周建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委员会****小组 |
| ****页岩烧结多孔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委员会 |
| 经度:100.025840 纬度: 24.8847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8 |
| 临环审〔2025〕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5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17166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171665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14ZgOer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15万块页岩标砖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15万块页岩标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物料堆存→给料→破碎、筛分→搅拌→陈化→成型→码坯→干燥→焙烧→出窑 | 实际建设情况:物料堆存→给料→破碎、筛分→搅拌→陈化→成型→码坯→干燥→焙烧→出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一是施工扬尘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二是施工现场固废统一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三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当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四是优化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隔声,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值。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隧道窑焙烧废气经双碱式脱硫塔处理后,引入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的表2标准;破碎、筛分位于封闭车间内,并分别在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表2标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原料堆场设置不低于物料堆存高度1.1倍的围挡和顶棚,并采取喷淋洒水抑尘。破碎后的原材料堆放在已建彩钢瓦大棚内,增加四周围挡,各工段之间的粉料运输均采用皮带密闭运输。确保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水处理措施落实,脱硫除尘废水经再生、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分别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脱硫除尘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定期清运处置;废布袋、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固废处置利用率须达100%。 5、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搅拌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施工期间,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规范堆存建筑材料,采取洒水、遮盖等降尘措施。 施工期间,设置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或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设置围挡等环保措施。 2、设置封闭的原料大棚;隧道窑焙烧废气经双碱式脱硫塔处理后,引入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筛分位于封闭车间内,并分别在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3、脱硫除尘废水经再生、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分别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项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脱硫除尘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处置。 项目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等。 6、目前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3、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将上****生态环境局**分局。 | 实际建设情况:1、已按“三同时”制度要求完成环保措施的建设,项目正在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 3、目前正在开展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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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不外排 | 1个絮泥池125m3,1个75m3的澄清池,扩建后总容积90m3 | 无 |
| 1 | 双碱脱硫除尘系统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 | 1 套双碱脱硫除尘系统处理炉窑烟气,烟尘去除率85%、二氧化硫去除率为90%、氟化物去除率为80%,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2026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委托****公司进行检测 | |
| 2 | 布袋除尘器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 | 分别将破碎、筛分机设置于封闭车间,破碎和筛分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共设置2个集气罩 | 2026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委托****公司进行检测 |
| 1 |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高噪声设备加强减震、隔声等措施,并且合理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 | 2026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委托****公司进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脱硫除尘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定期清运处置;废布袋、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固废处置利用率须达100%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项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脱硫除尘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处置。 项目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 目前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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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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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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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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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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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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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