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泸阳镇芙蓉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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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8-19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使用单位(全称):****学校(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施工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57651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伍拾柒万陆仟伍佰壹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

****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

57651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地 点:****学校校园内

四、付款方式

1.付款单位:****

2.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审计结算之前,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合同价的85%;工程竣工审计结算完成后,扣除3%的质保金,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在结算审计定案一年后,质保期内乙方已按约定履行全部保修义务,且经甲方、丙方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乙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提交对应工程量的验收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验无误后,甲方按约定支付对应款项;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规范或提交资料不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工程结算:工程项目结算单价按照投标单价计取,工程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实施,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价款以评审及审计结论为准,且不得超过工程中标价;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的价款超过工程中标价,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对评审或审计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相关结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计算依据,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乙方无异议。甲、乙、丙三方均应配合评审、审计及复核工作,丙方应提供现场施工确认、工程量核实等必要证明材料,复核完成后以最终复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年8月17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8月17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唐月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市**县玫瑰路5号

地 址:**省**市鹤**南环路600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丙方:****学校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粟琨琪

附件:合同扫描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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