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委托运营托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处理厂委托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候圣街99****中心4幢1002室-2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零玖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750.00元),单价为壹元壹角伍分每吨(1.15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处理厂委托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处理厂坐落于鹿起路与七门堰路交叉口东北角为**市政污水处理核心设施,主要承担城南片区生活污水及合规少量生产废水处理任务,配套完整的进水、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尾水排放、污泥干化(含水率≤60%)清运(含30km以内运输费)、在线监测、自控电气、泵房管网附属设施等全套系统。设计处理规模5000立方米每天,总占地面积约41亩,该项目运营规模为污水处理约5000吨每天。 服务要求:本****处理厂委托运营托管服务,运营商全权负责厂区日常运行、药剂采购、生产电费、设备维修保养费、水质达标、安全管理、台账报备、厂区管护等全部工作,****水厂全年稳定合规运行、出水水质持续达标,满足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监管考核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年度考核达到采购人要求后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最新规范及采购人管理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根平、张秀梅、杜容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37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55。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县**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246。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桃溪西路
联系方式:0564-****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相约河畔12栋写字楼11层
联系方式:0564-****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 话:0564-****6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