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拟作出《**县农村可再生**综合利用(生物质能清洁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农村可再生**综合利用(生物质能清洁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
电话:0372-****211传真:0372-****211通讯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县农村可再生**综合利用(生物质能清洁集中供热)项目 | **省**市**县二安镇(**县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内) | ******公司 | **县农村可再生**综合利用(生物质能清洁集中供热)项目拟建于原**县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内,主要**3台50t/h直燃型往复炉排生物质锅炉替代原有的5台65t/h****园区集中供热,同时拆除3台原有天然气锅炉,将剩余2台天然气锅炉转为本项目备用锅炉。项目以成型生物质燃料为燃料,经过上料、输送、生物质锅炉燃烧、蒸汽供热等工****园区企业使用。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有:原料装卸、运输及储存废气,采用车间封闭、输送皮带封闭等措施;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多管预除尘+SCR脱硝+半干法脱硫+耐高温覆膜袋式除尘器+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排放;灰库、消石灰库、炉渣库仓储废气粉尘经各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制备再生废水及湿电除尘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浚内沟。排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和现有工程环评要求(CODcr≤40mg/L、氨氮≤2mg/L、总磷≤0.4mg/L)。 3.噪声: 通过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严格管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按要求在报批**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