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对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育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二)熟悉农民教育培育工作,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育档案。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培育、管理经验。
(四)具备与培育内容相适应的培育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在农民培育中无不良记录。
(七)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并取得较好业绩与好评、培育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育机构。
二、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育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育经历及以往学员满意度评价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农业农村局农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股。
三、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
四、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育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由县****财政局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
联系电话:055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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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