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甘井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标段补遗通知如下:
补遗1:现将本标段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设置为:****8214.64元,其中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设置为:343371.09元。
补遗2:现将本标段的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金额设置为:****6482.44元。
补遗3:现将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调整为:28万元整。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重新按本标段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 要求按本通知金额足额提交。
补遗4:现将本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商务评审标准调整为:
| 2.2.2 |
商务评审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河道治理工程 施工业绩,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减少90000元,本项最多减少270000元。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 人员业绩 |
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减少140000元,本项最多减少280000 元: 项目经理: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河道治理工程 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减少140000元,本项最多减少140000元。标书代写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河道治理工程 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技术负责人,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减少140000元,本项最多减少140000元。标书代写 提供:拟派人员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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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 |
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具有1个职称(或执业)证书,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减少70000元,本项最多减少140000元: 项目经理: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减少70000元,本项最多减少70000元。 技术负责人: 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减少70000元,本项最多减少70000元。 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特别说明(3)相关要求提供)。 |
补遗5:现将本标段工程量清单随本通知以附件形式发出,具体详见挂网附件1。
补遗6:现将本标段施工图随本通知以附件形式发出,具体详见挂网附件2。
补遗7:现将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09月0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注: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市**区河道站
招标代理:****
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