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响应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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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溪口镇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响应邀请书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市**区溪口镇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编号:****)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发包,请收到响应邀请书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活动。(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标服务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市**区溪口镇2026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为弋子山河、弋子山河支沟、小华阳河河道整治;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河道土石方挖填、护岸回填整治、埋石混凝土挡墙、弋子山河消能跌水(共4座)、人行步道、仿木栏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建设地点:**区溪口镇;

2.5控制价:****227.64元;

注:响应人须承诺,对该项目的响应报价作为成交价即合同价,其中人工费(302.88万元)为固定金额,结算时不予下浮。响应人已认真复核,同意按此价作为响应报价。一旦成交,合同价按响应报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各项同比下浮(扣除人工费后,成交价相对与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响应单位注册或《**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

3.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xuanzhou.****.cn)下载交易文件及附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发包,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xuanzhou.****.cn)【**专区】在【我的项目】中登录进入。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5日10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6.3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xuanzhou.****.cn)上传响应文件。

6.4响应人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

7.确认

被邀请单位收到本响应邀请书后,应及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xuanzhou.****.cn)确认回复。

8.确定承包人方式:

本次确定承包人的原则是有效报价最低的为承包人。有效报价是指报价符合报价要求、资质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响应文件按规定格式填写。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承包候选人,有效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承包候选人。若出现多家有效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承包候选人产生后将在宣****集团官网(http://www.****.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xuanzhou.****.cn)上公示1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9.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以响应金额为计算基数,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取金额为附件1对应表格相应类别收费标准的80%(不满6000元,按6000元计),由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用收款账号如下:

名 称:****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263********1000002

附件1:https://pan.**.com/s/1c3n0Z0THpyUejKXYs1y55g 提取码: camv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

地址:**省**市**区溪口镇街道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 181****0551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76****2083

11.其他事项:

11.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款10%为预付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的结算总价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成交人申请预付款时,需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同等金额保函,成交人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纸质、电子)”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成交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同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2 以工代赈专用条款:

①本项目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按国家和**省发展改革部门要求,需做到“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即通过实施该项目要切实带动项目所在地群众就业,本项目劳务用工不低于197人,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302.88万元。根据皖发改代赈【2023】35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劳务发放报酬(不低于302.88万元)将直接从成交人合同金额中扣除,由财政部门全部通过“一卡通”形式按月发放给务工群众,采购人和项目所在村组将全力配合施工企业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务工组织对象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口,特别是组织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异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项目建设),并签订三方劳务协议,保障群众权益。

②该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以工代赈要求,组织群众开展务工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让当地群众提高务工技能,务工技能培训要按月开展,每次培训要编制培训手册,培训群众要登记签名,培训要做到长期、有效开展。并根据务工群众不同需求可以现场教学培训。利用自有场所和机械设备,组织务工群众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197人次,做好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记录,形成培训台账并由群众签字确认。

③本项目要严格及时发放劳务报酬。严禁施工单位拖欠克扣务工群众劳务报酬,严禁施工单位虚假用工等弄虚作假行为。施工单位应定期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包括但不限于要建立群众务工签名台账、群众签名的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台账等),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发改委复核签字确认后,****财政局按程序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工程结束后,对用工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核对,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作为项目验收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完工后,应设立以工代赈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内容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投入、工程效益、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后续管护单位、建设时间、监督电话等。

项目建成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开展自验收,项目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区发改委**相关行业部门,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技能培训情况和项目工程量、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④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工后,提供一定公益性岗位,促进群众多方面就业,公益性岗位工资要通过其他渠道支付,勿从本项目资金支付。

⑤严禁施工企业将机械费用和租用群众机械设备充当劳务发放报酬,也严禁施工企业将项目班子技术及管理人员工资充当劳务发放报酬。

⑥本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7号令)等国家及**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皖发改代赈规〔2022〕5号)的相关要求。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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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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