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区乐活体育公园项目施工 | |||||||
| 项目编号 | WH120SZ26SG0472 (任务书编号:FS340********206号) | |||||||
| 标段名称 | **区乐活体育公园项目施工 | |||||||
| 标段编号 | WH120SZ26SG0472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政通路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柯俊杰 185****388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繁阳镇繁瑞星城**门面房D1-4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黎亚琴 189****9887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18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报价(元) | ****2055.37 | |||||||
| 项目负责人 | 陈红锋 | |||||||
| 证书编号:浙133********00079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5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区城**轴线景观提升及环境整治工程方案+EPC 总承包一体化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报价(元) | ****4757.11 | |||||||
| 项目负责人 | 胡波 | |||||||
| 证书编号:赣136********13673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5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厦颐景园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及雨水污水管网工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报价(元) | ****7421.28 | |||||||
| 项目负责人 | 廖志刚 | |||||||
| 证书编号:赣133********10408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
| 工期(天) | 15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儿童公园及周边地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自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中规模:单项合同金额1602.9万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贵单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自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业绩名称、时间、规模):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 (业绩名称、时间、规模):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中时间填写为:2020-11。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中规模:单项合同金额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市****公司: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部分一项自负责人资格业绩》中企业响应中规模:单项合同金额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ɑ=0.62;β1=0.47; | |||||||
| 提示 |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whjyzx),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