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公司**区建业路等两个通信基础设施施工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受****委托,对【****2026****公司**区建业路等两个通信基础设施施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公司**区建业路等两个通信基础设施施工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6年08月18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各标段均有3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对所有标段进行响应,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结合各标段排名及限**则,具体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下,标段一:【****】,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标段二:【智联****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标段一: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信用代码:911********1059966)
响应报价:折扣(非OFF)99.4%。
税率:9%。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负责人:郭正,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编号:工信苏**B(2022)00362。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工程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7276007)
响应报价:折扣(非OFF)99.98%。
税率:9%。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负责人:李伟,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编号:工信鄂**B(2018)00494。
资格能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二: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智联****公司】(信用代码:913********170159U)
响应报价:折扣(非OFF)99.38%。
税率:9%。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负责人:王忠贵,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编号:工信鲁**B(2019)00476。
资格能力:【智联****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信用代码:****1300MA21WEH02J)
响应报价:折扣(非OFF)99.99%。
税率:9%。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负责人:王前,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编号:工信苏**B(2025)00644。
资格能力:【******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否决响应情况: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和****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4日。
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187****5201
林经理(采购人) 联系电话:025-****8811
接收邮箱:****@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询比(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地址:**省**市**路215号
电话:187****5201
联系人:刘尧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刘尧 (签字)
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