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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区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初评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参评企业:
根据《**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和《****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6〕3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企业自评填报、综合评价程序,**市**区48家企业的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工作全面完成,其中,4家企业参加市级环境信用评价,3家企业因2025年连续停产半年以上而未参评,环保诚信企业2家,环保良好企业37家,环保不良企业2家。
现将初评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5日止。公示期间,各参评企业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满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度区级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申诉申请表(附件2)以电子件方式上传至**环境信用评价系统(www.****.com)。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也可参考上述方式,在公示期满前提交佐证材****生态环境局,并提供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将不再另行受理评价结果复核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区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2025年度区级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申诉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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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
****环境局联系人:蒋晶,联系电话:023-****5902;第三方技术人员:冉秘;联系电话:185****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