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及氢氟碳化物(HFCs)淘汰管控,切实做好**省《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管理政策研究工作,我中心拟开展**省加强《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管理对策建议研究项目。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1家具备相关能力的机构协助开展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加强《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管理对策建议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含税价16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超过项目预算报价无效。
三、比选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比选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且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参选机构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一)申报意向承诺函;
(二)诚信情况承诺函;
(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非联合体声明;
(五)报价函;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开展过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介绍;
(八)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应具有5年以上的国际环境公约履约政策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环境领域高级职称;
2.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应具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技术背景,且具有环境领域中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分析和写作能力,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六、公告时间:本次比选公告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下午5:00。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资料地点,逾期谢绝。标书代写
七、递交资料方式:采取现场或邮寄递交方式(邮寄递交的,以我中心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实际签收为准,邮寄过程中的风险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八、递交资料地址:**省**市**区光华东三路88号 ****。
九、项目产出:
产出一:于2026年12月30日前协助完成**省加强《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管理对策建议研究报告;
产出二:于2027年4月30日前协助完成**省加强地方《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三期)完成报告。
十、项目完成时间:2027年9月30日。
十一、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十二、审查及确定机构:****小组对参加比选的机构从单位资质、专家力量、工作经验、比选报价、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机构。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1529
报名地址:**省**市**区光华东三路88号
****
邮 编:610074
****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