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田畈街镇松林村至新畈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上饶-鄱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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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行政许可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标 题: **县田畈街镇松林村至新畈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县田畈街镇松林村至新畈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县田畈街镇松林村至新畈村农村道路工程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8-19至2026-08-25,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3-****851
通讯地址:**县**镇商业大道人保大楼15楼
邮编:3331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复制地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县田畈街镇松林村至新畈村农村道路工程
**省/**市/**县/田畈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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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公司
**县田畈街镇松林村至新畈村农村道路工程位于**市**县田畈街镇,起点起**畈街水上乐园附近(坐标为经度116.862596,纬度29.343806),终点止于G236国道 与车站路交叉口处 (坐标为经度116.875467,纬度29.340131)。项目占地面积13500平方米。 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道路全长约1.35公里,公路标准采用三级,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项目总投资2986.49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现场应设置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对运输、堆存严加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施工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有施工期的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和运营期汽车尾气、道路扬尘等。施工期沥青采用沥青专用车辆装运,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防止扬尘;应配备洒水车、篷布密闭遮盖、设置围挡、种植灌木草地等设施,有效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要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选择适当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减轻对沿线交通和周边环境的影响。扬尘和汽车尾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要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多余土方、弃渣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的各类机械作业噪声和运营期的机动车噪声。施工期施工选用低噪音设备,选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要求车辆不随意鸣笛,控制车速。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25)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道路边界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 类标准;35m范围外执行2类噪声标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应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禁止乱挖乱弃,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设置临时挡土、排水设施。严格控制堤顶作业范围,做好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等。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你公****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批准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以及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 (八)公众参与要求。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相关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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