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服务中心报送的**市鸡村**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11路方案设计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
二、项目性质(用途)
市政道路。
三、主要公示内容
(一)主要设计技术指标。**市鸡村**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11路方案设计道路起于金桥大道,止于金宁路,线路整体往东南方向延展,沿线存在转弯,实施长度468.00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m,设计速度30Km/h,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二)设计依据及符合规划情况。该道路工程主要依据《**市鸡村**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11路、纵24路、横21路片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等上位规划最新成果,**市鸡村**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11路方案设计内容齐全,设计原则和技术指标符合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达到方案设计深度。
四、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示栏(**市**区厢竹大道63号副楼3楼)。
(二)**市鸡村**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纵11路项目现场。
(三)****网站(http://www.****.cn/rmzfzcbm/zrzyj/)。
五、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途径
项目将从2026年8月18日起(共3天)在今日头条(**市**区自然**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7日)反映至****(联系电话:0771-****912,邮寄地址:**市**区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12)。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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