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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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09窗口
项目名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白狐窑村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沁****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县白狐窑村,主要工程内容为安装一台日处理能力200吨的焚烧线、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等,配套1台4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年生活垃圾处理量约6.7万吨,发电量2430万kWh/a。项目总投资21585.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0万元,占总投资的6.53%。
2025年8月10日,****科学技术局出具了《关于**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沁发改科技审字〔2025〕36号),项目代码:****。
2025年11月24日,****科学技术局出具《关于**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沁发改科技审字〔2025〕79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地面、土方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进行绿化、硬化。
(二)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炉配备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电烟气加热器+SCR”烟气净化工艺,并安装1套焚烧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生活垃圾焚烧炉标准要求。
飞灰仓、消石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各自配有1台仓顶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垃圾池及卸料平台、****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气、硫化氢,正常状态送焚烧炉焚烧,事故状态送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排气筒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执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渗滤****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规模80m3/d,采用“预处理+UASB+MBR(A2O+UF)+纳滤(NF)+反渗透(RO)+DTRO浓液减量”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24)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出渣机冷却、石灰浆制备、洗车平台和卸料平台冲洗、绿化和道路洒水;洗车平台配套建设收集池、沉淀池及**池,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厂区东南角地势最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送****处理站处理,回用于生产用水。所有废水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送入厂内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站产生的废过滤膜、废滤芯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处理;炉渣外送综合利用;飞灰由密闭罐车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合理布置排汽口位置,并尽量减少锅炉排汽次数,高噪风机、发电机设消声、隔音、减振装置,强振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方式。噪声较大的设备均置于室内,垃圾运输车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要求,南侧执行4类要求。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全厂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对地下水污染进行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初期雨水池、****处理站、事故池、危废贮存库、垃圾池、渣坑、油罐贮池等均进行重点防渗。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5年11月17日在i**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6年1月29日通过i**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白狐窑村等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6年1月30日和2月4日出版的报纸《**晚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6年3月4日,通过i**网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