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镇**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界河—**河—**河**市**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地块2:**:西于河村地、**庄村地、国有河道;南至:京昆高速;西至:**庄村地、国有河道;北至:西于河村地、国有河道;地块6:**:**庄村地;南至:**庄村地;西至:**庄村;北至:**庄村地、**庄村建设用地;地块7:**:**庄村地;南至:**庄村地;西至:**庄村、**庄村建设用地;北至:**庄村地;地块8:**:**庄村地;南至:**庄村地;西至:**庄村;北至:**庄村地;地块9:**:**庄村地;南至:**庄村地;西至:**庄村;北至:**庄村地)4.3391公顷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保****改革局关于界河—**河—**河**市**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满发改投资(2023)106号),用于界河—**河—**河**市**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3391公顷,其中农用地3.3770公顷(耕地2.7173公顷、园地0.2243公顷、林地0.0043公顷、草地0.1135公顷、其他农用地0.3176公顷)、未利用地0.9621公顷。具体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17万元/公顷(7.8万元/亩),共计507.674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补偿方式全部采取货币补偿。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以户籍和土地权属认定。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满政发〔2023〕1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0%,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费197.5545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人民政府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18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浩然 联系电话:0312-****102
地址:保****人民政府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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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