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正在报名]苕溪防洪治理工程跟踪审价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苕溪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6〕173 号文批准建设,****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堤防工程:**堤防2.67千米,加高培厚堤防35.41千米。2.河道疏浚工程:河道疏浚总长度26.71千米,其中苕溪干流**船闸以下环城河、长兜港疏浚12.29千米,支流旄儿港、小梅港疏浚14.42千米。3.闸(站)工程(口门建筑物工程):拆除谷树墩水闸、垄山水闸分别改建为闸站,水闸规模均为1孔×5米,泵站设计流量均为10立方米每秒;达标加固城南闸站、**水闸。4.巡查道路:结合堤防建设巡查道路35.04千米。5.水文设施建设:**二环西**、创业大道桥2处遥测水位站,提升改造杭长桥、杨家埠、**闸、城南闸、**大桥、**水闸和小梅口7****水文站。6.专项提升工程:修复改造堤防配套设施,改善沿线水生态环境。
工程等别为Ⅰ等。堤防、水闸、闸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其中导流港**段右岸、老龙溪左岸、旄儿港两岸、环城河两岸、小梅港左岸堤防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沿线闸(站)设计 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导流港**段左岸、老龙溪右岸、长兜港左岸、小梅港右岸、西苕溪西塞分区段右岸堤防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沿线闸(站)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堤防、水闸、闸站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6.0751亿元,**投资约13亿元。
2.2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对苕溪防洪治理工程实施过程开展造价控制,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按需提供结算审核报告,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2.3 预算价为53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委托合同范围内概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以初设批复概算为准)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价或跟踪审计)。标书代写
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委托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全过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该工作由投标人实施的,可作为本次投标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标书代写
4.2 CA锁办理:http://www.****.cn/xzzx/****0505/a59accbb-5de7-4e4e-b7b8-e6c****375ea.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9 月 9 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e采(**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e采(**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田盛街1500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72-****951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路777号
联 系 人:王国良、梁昌俊
电 话:0572-****778
****小组: ********小组
地 址:**市**区田盛街1500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572-****955
地 址: **市**区**路919****中心10幢B幢7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2-****267、0572-****963
8.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12-****8106;0572-****013;0572-****029;0572-****608;0572-****951
CA锁相关问题咨询**天谷客服 电话:****878198
远程不见面投标:是指将传统的投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投标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电子标服务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 一 |
企业 |
| 1 |
投标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2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委托合同范围内概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以初设批复概算为准)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价或跟踪审计)。 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委托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全过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该工作由投标人实施的,可作为本次投标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 |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 2 |
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置要求(至少配置3人):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不少于 3 人(须具备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土木建筑、安装专业须配备齐全;常驻现场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各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否则不予认可】 |
| 三 |
其他 |
| 1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证明材料: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并附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 |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证明材料: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并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
| 3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2026年5月、2026年6月、2026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非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