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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园区浓盐水厂危废库房改造项目 | **市** | **** | ******公司 | **霍林****开发区****处理厂杂盐蒸发结晶单元运行过程会后有危险废物杂盐产生,自2025年建设完成后到现在,一直存放于车间内,无单独危废暂存间存放危险废物杂盐,因此对现有车间部分进行改造,其中97.5m2用于建设危废暂存间(主要为新增仓库防火隔断、卷帘监控视频一套,并对窗口加装不锈钢防盗网),配套安装1台风机,年周转杂盐1500t。 | 1.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库房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固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区存放于防渗漏编织袋中并存放于高脚防渗漏塑料托盘之上,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收集的杂盐盛装于防渗漏编织袋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