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范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内容,统一计价依据及政策执行标准,现对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七章其他条款内容进行澄清、更正及补充。本次澄清内容与原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本公告为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原文件更正内容
原文件: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现更正为: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25版)》报价,税金按2025版费用定额相关规定计取。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送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建市管〔2021〕157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落实实名制平台考勤,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重要澄清说明
1. 根据藏建招〔2026〕67号文件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区**工程统一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25版)》,2016版预算定额及配套藏建招〔2019〕36号税金文件不再适用于本项目。
2. 本次补充的藏建市管〔2021〕157号为**现行最新实名制落地细则,为行业强制执行文件,所有投标人投标及中标施工均需遵照执行。
三、其他说明
1.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比选文件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 各潜在投标人须以本次澄清公告+原比选文件完整内容编制投标文件,任何未参照本次澄清导致的投标偏差,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比选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78****2530
日期:2026年 8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