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一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CEMS烟气系统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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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一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CEMS烟气系统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一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CEMS烟气系统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公司目前在用CEMS系统的软硬件、通信协议、数据采集单元均为聚光科技专有技术,核心调试软件、设备固件、底层内部参数仅原厂掌握,外部其他单位无法获取完整技术资料。一旦发生故障,其他单位开展检修维护,很难完整复原系统原有测量精度与整机运行性能。本次需新增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该设备要与现有CEMS系统实现深度一体化融合对接,完成设备联动、数据归集处理,全部监测数据需严格按照HJ212-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技术规范,统一整理后上传至生态环境监管平台。

2、如选用其他厂商设备实施改造,不同品牌设备之间极易出现通信接口不兼容、数据交互紊乱、时序不同步等问题。项目改造完成后,在环保比对监测、现场设备管理难度大,还可能引发监测数据跳变、缺失、异常等情况,进而造成环保平台告警、超标等违规问题。为保障整套在线监测系统的设备一致性、软硬件配套兼容性,维持系统长期稳定可靠运行,确保环保数据稳定达标排放。

3、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设备供货厂家****继续承担项目实施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滨安路76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孙新芳

联系电话:139****1388

地 址:**省**市**县三合镇仰遮村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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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一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CEMS烟气系统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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