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开启与截止时间

2026-08-20 21:00 至 2026-08-20 21:30

联系人

刘昆

联系方式

151****9512

规则说明
1
1阶段

2026-08-20 21:00:00

2026-08-20 21:15:00

15分钟 ,50%

(向上取整)

2
2阶段

2026-08-20 21:15:00

2026-08-20 21:30:00

15分钟 ,1家

报价相同的,按时间顺序淘汰,时间晚者淘汰
除第一阶段,每一阶段只能在上一阶段基础上往低报
各阶段报价过程不公开,阶段结束后统一显示最终报价
若最后阶段保留超过1家,则进入谈判阶段
是否最低价中选

是否允许预报价

采购类别

周转工具采购与租赁

响应担保方式

无需收取

响应担保金

0元

响应担保审核节点

报名前

最高限价

未设置

交付地区

**省**市

详细交付地址

灵****镇西关村。

采购概况

**项目吊篮租赁

报价方式

竞价采购

交货方式

须检测的设备,设备租金自进场后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收。

付款方式

租赁设备的租金于每月 30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包含设备租赁

作废要求

报价不足三家

责任划分

1.出租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承租方交付的租金。提供给承租方合规的增值税 普通 发票。

2.出租方应保证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设备性能良好,手续资料齐全,****建设部门使用规定,因手续资料不全造成出租方无法使用的租赁设备,由出租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出租方应负责按承租方要求的时间运输租赁设备进场、出场等工作。

4.租赁设备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后,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维修,出租方应积极维修,维修时间累积48 小时以上,超过48小时以上天数的租金(24小时/天),出租方不再收取,且承租方按维修天数的2倍扣除租金。若维修时间超过5日或设备经维修仍不能使用的,出租房应于设备故障后 7 日内重新提供合格的租赁设备供承租方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租赁费按一半儿计取。

5.出租方负责每日及每月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并进行记录(运行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出租方对租赁设备具有所有权,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将租赁设备变成抵押品,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租赁设备。

7、出租方承诺对所出租设备享有完整权力,因设备所有权将承租方列为被告的,承租方因参与诉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实际发生的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8、吊篮首次安装及移动安装后的每次调试记录需交一份给承租方。

9、乙方在接到甲方停用拆吊篮通知 五 天内必须把设备拆除运出现场,否则,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罚款500 元/天,若甲方拆除,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布媒介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特别声明

/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9
流标公告
灵寿县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