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批省内医用耗材集中带量
采购公告
各相关企业: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需求,促进医用耗材形成合理市场价格,根据《**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程》(云医保〔2024〕89号)要求,****保障局同意,****保障局牵头,**省各统筹地区参与,成立联盟****领导小组,下设****(以下简称“联采办”)在**市药****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省第一批省内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一)采购品种。本次采购品种为一次性使用胃管、一次性使用吸痰管、一次性血管造影包3种。企业申报的产品须已维护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具体采购品规目录及产品分组如下:
| 序号 |
品种名称 |
规格 |
说明 |
| 1 |
一次性使用胃管 |
见附件3-1 |
满足采购文件配置及申报要求标书代写 |
| 2 |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
见附件3-2 |
满足采购文件配置及申报要求标书代写 |
| 3 |
一次性血管造影包 |
见附件3-3 |
满足采购文件配置及申报要求标书代写 |
(二)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年度需求量的80%。医疗机构年度需求量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度历史采购量的80%。续签采购协议时,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医疗机构年度历史采购量
| 序号 |
品种名称 |
年度历史采购量(根/套) |
| 1 |
一次性使用胃管 |
271427 |
| 2 |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
****208 |
| 3 |
一次性血管造影包 |
99284 |
(一)本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结束后可视情况**1年。
(二)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不足一年的,可与下一采购年度合并为1次签订。采购主体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鼓励采购主体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主体若在采购周期届满仍未完成协议采购量且未续签采购协议的,采购主体须继续采购中选产品直至完成协议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内,联采办对中选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按相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调整中选信息、递(替)补产品进入等。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企业同品规产品在**其他省级及以上联盟(含省际联盟,下同)集中带量采购中产生更低中选价格,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联采办申报进行价格联动。
(四)采购周期内确因技术标准更新、临床使用规范等因素,导致****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的,核减相应约定采购量。
符合以下申报资格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资格:指采购品种范围内已取得有效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
(二)申报品种资格:指采购品种范围内获得国内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耗材。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及相关结果信息公示、公告,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cn/home.html)发布。标书代写
(一)申报起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9:00至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17:00。
(二)申报方式: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和品种须通过**省****服务大厅(https://ggfw.****.cn/#/Index)招采子系统模块进行线上申报。
(三)审核结果查询方式:企业可于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8:30后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初审情况。如企业填报信息经初审后需要修改或补充资料的,须于8月28日(星期五)17:00前再次提交申报材料。2026年8月29日至31日企业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最终申报审核结果。现场评价及竞价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联采办按照工作流程,对此次集中带量采购相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联采办受理并处置质疑及申诉。公示期结束后,对涉及相关已公示内容的质疑及申诉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874-****861,0874-****863,0874-****864
联系地址:**省**市**区**东路172****保障局药****服务中心)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1-****3863
(一)本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文件已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二)如因不可抗力,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需进行调整的,联采办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1.**省第一批省内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标书代写
2.**医保单位网厅招采子系统注册、登录、经办人授权操作流程
3.**省第一批省内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省第一批省内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