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00千克/年贵金属物料熔铸加工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19日至 2026年08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1008,020-****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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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500千克/年贵金属物料熔铸加工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沙头街银平路23号1幢201室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500千克/年贵金属物料熔铸加工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省**市**区沙头街银平路23号1幢201室,占地面积1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平方米。该项目从事贵金属熔铸加工,年加工贵金属500千克。该项目不涉及废旧贵金属的回收、利用、加工。该项目采用不含重金属镍、铬、铅的贵金属,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熔铸过程不涉及脱模剂、扒渣剂的使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熔化、铸造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