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已于2026年8月13日发出招标公告,现对**区2026年鹅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更新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 序号 |
澄清事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安全生产费后的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安全生产费后的 10 %。 |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s://gxjzsc.****.cn),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度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或(3) 种方式: (1)****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s://gxjzsc.****.cn),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度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
相关条款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地方作相应调整,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9日
附件:澄清通知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