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开区城市生态修复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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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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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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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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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经开区石板河157亩、龙溪河112亩、金马溪88亩两岸滨水空间进行系统性城市生态修复;对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户外公共健身场地约6500平方米,改造户外滨水绿道2公里,沿河分布式建设城市综合驿站18处,每处350平方米,****停车场8处,每处50个停车位及10个充电桩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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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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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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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招标工作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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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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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8-19 00:00至2026-08-2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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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8-19 00:00至2026-08-2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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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请人需提供《**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库中招标代理信用等级AAA查询截图;②提供人员资料: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同时具有国家级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类);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③评标专家2人:提供注册在有效期内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④比选申请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及**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⑤请各申请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⑥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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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8-****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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