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县**镇西外路202号 | 287580元 | 92.2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 | 救生衣等 | 海鳄等 | 尺寸L-3XL码(按采购人要求配备)等 | 1 | 批 | 287580 | 28758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沈汪江、陈 妍
采购人代表:林挺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3)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营业部,账号:117********045859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福****公司、**市**区华****公司、河****公司均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小组评议,符合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货物价格扣除条款规定,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货物15%的价格扣除幅度,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有关同品牌的情况:****、福****公司所提供的核心产品“救生衣”品牌均为“海鳄”,属于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点第3条“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救生衣”,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供应商来计算。供应商核心产品若出现相同品牌的情形按以下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规定的情形,****小组评议,****评审后得分最高,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
4.采购结果确认时间:2026年8月19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2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林鹭、何丹萍、林龙宇、许灿军0591-****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鹭、何丹萍、林龙宇、许灿军
电话:0591-****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