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重点媒体采风交流项目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重点媒体采风交流项目 |
1 |
4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明细 |
描述 |
| 投标函 |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投标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③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标书代写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标书代写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标书代写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2)特定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②****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获取。现场领取的投标人,直接至****(地址:**省**市**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办理,须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邮件获取的投标人,按照比选公告提供的****银行账号等信息,公对公转账相应的比选文件售价至****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编辑完整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的电子信箱(****@163.com),以邮件到达****电子信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标书代写
比选文件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5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5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比选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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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 账 号 |
3505 0189 0007 0000 1394 |
3505 0189 0007 0000 1394 |
| 开户名 |
**** |
**** |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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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法:林炜、杨淑芬0591-****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