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中心)就****引气剂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水库工程位于**省**市**县境内的大**支流葛家台沟上,坝址距离 S203省道约2.5km,距离**县城约16km。工程为**县城和阜东新区提供工业和生活用水;供水工程为县城供水。****水库正常蓄水位382.00m,死水位340.00m,设计洪水位382m,校核洪水位383.09m,水库总库容为2063万m3,调节库容为1827万m3。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下游消能防冲设施、供水工程进水口、生态基流放空进水口等组成。拦河坝坝型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址位于石漕沟村上游0.6KM处。顶总长308.0m,坝顶高程为384.6m,坝顶宽度为10.0m。本标段总投资9.6420亿元。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时间大于180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并提供近两年财务状况相关报表,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6其它要求: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备注 |
| 1 |
YQJ-01 |
引气剂 |
米白色 液态 |
吨 |
300 |
**省**市**县**镇东****酒店) |
以采购人施工现场需求时间为准 |
|
| 合计 |
300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DL/T5150-2017、《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23、《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12-2021、《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
水工一般混凝土
外加剂可单掺也可复掺,其品种和掺量应根据工程的技术要求、环境条件经试验确定。外加剂宜配制成水溶液使用,并搅拌均匀。不同厂家和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储存到有明显标志的储罐或仓库中,不应混装。外加剂储存时间过长或对品质有怀疑时,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外加剂验收检验的取样单位按掺量划分。掺量不小于1%的外加剂以不超过100t为一取样单位,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以不超过50t为一取样单位,掺量小于0.05%的外加剂以不超过2t为一取样单位。不足一个取样单位的应按一个取样单位计。每一批号的外加剂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样品应充分混匀后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进行复验或仲裁,并作为标准样品,以便后续试样对比。外加剂验收检验项目: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坍落度损失、抗压强度比。必要时进行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和匀质性检验。
每批进场的外加剂应进行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1h经时变化量(坍落度和含气量)、抗压强度比的常规检验。本工程应每半年对外加剂按下表规定的所有指标进行一次检测;由于匀质性是生产厂家用于生产控制的参数,规定外加剂的匀质性检验可在必要时按下表中的相应要求进行检验。
掺常用外加剂混凝土的性能要求
| 分类 |
检 验 项 目 |
标准要求 |
检验方法 |
|
| 引气剂 |
||||
| 常规性能指标 |
减水率,不小于(%) |
6 |
DL/T5150-2017 |
|
| 泌水率比,不大于(%) |
70 |
DL/T5150-2017 |
||
| 含气量(%) |
4.5~5.5 |
DL/T5150-2017 |
||
| 1h经时变化量 |
坍落度(mm) |
- |
DL/T5150-2017 |
|
| 含气量(%) |
-1.5~+5.5 |
DL/T5150-2017 |
||
| 凝结时间差(min) |
初凝 |
-90~+120 |
DL/T5150-2017 |
|
| 终凝 |
||||
| 抗压强度比,不小于(%) |
1d |
- |
DL/T5150-2017 |
|
| 3d |
90 |
|||
| 7d |
90 |
|||
| 28d |
85 |
|||
| 相对耐久性指标,不小于(%) |
80 |
DL/T5150-2017 |
||
| 收缩率比,不大于(%) |
125 |
DL/T5150-2017 |
||
| 匀质性指标 |
硫酸钠含量(%)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GB/T8077 |
|
| CL-含量(%)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
| 总碱含量(%)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
| 水泥砂浆减水率 |
应不小于生产厂所提供标样的检测值的95% |
|||
| 含固量S |
S>25%时,应控制在0.95S~1.05S S≤25%时,应控制在0.90S~1.10S |
|||
| 含水率W |
W>5%时,应控制在0.90W~1.10W W≤5%时,应控制在0.80W~1.20W |
|||
| 密度D |
D>1.1g/cm3时,应控制在D±0.03g/cm3 D≤1.1g/cm3时,应控制在D±0.02g/cm3 |
|||
| PH值 |
应在生产厂控制值±1.0范围内 |
|||
| 不溶物含量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
| 注:a.外加剂产品的匀质性应进行控制,生产厂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示产品匀质性指标的控制值。 b.表中的S、W和D分别为含固量、含水率和密度的生产厂控制值。 |
||||
注:a.除含气量、1h 经时变化量、相对耐久性外,表中所列数据均为受检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的差值或比值。
b.凝结时间之差性能指标中的“_”号表示提前,“+”号表示延缓。
c.含气量 1h 经时变化量指标中的“_”号表示含气量减少,“+”号表示含气量增加。
依据DL/T5100-2014的要求,外加剂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固定的场所妥善保管,以易于识别、便于检查和提货为原则。产品验货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退回或更换:
1)使用单位在规定的存放条件和有效期限内,经检验发现外加剂性能与本规程不符。
2)凡无出厂文件或出厂技术文件不全,以及发现实物质量与出厂技术文件不符合。
水工碾压混凝土
组批规则:应按连续供应的同厂家、同种类、同批号进行编号和取样。当外加剂掺量不小于0.5%时,以不超过100t为一取样单位;当外加剂掺量小于0.5%时,以不超过50t为一取样单位。不足一个取样单位的,也应取样一次。
试样及留样:每一批号的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两等份,一份按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进行复检或仲裁使用。封存期超过超过储存期(6个月)后,应重新取样封存。
检测项目:除引气剂的相对耐久性按每季度至少检测1次外,其余检测项目和频次均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 执行。本工程应每半年对外加剂按下表规定的所有指标进行检测(全检),必要时对每批进货外加剂均进行检测。
每批外加剂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的规定,使用前应进行品质检验。存放期超过保质期的外加剂,不得使用。凡在规定有效期内检验发现不合格的外加剂,以及无出厂文件或技术文件不全、实物质量与技术文件不符合的外加剂均应予以退回或更换。
注意事项:采用工程实际用水泥进行外加剂检验时,可能由于水泥品质的变化导致检验结果变化,因此有必要对外加剂和水泥进行双留样,以便查找原因。对进入工地的外加剂,应进行必要的简单快捷项目的检测,以确保外加剂的质量与其试配选用时一致。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产品原厂技术图纸、尺寸外形图(如有);
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如有);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记录表(如有);
原厂授权供货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有);
产品操作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如有);
同类大型项目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有)。
(三)合同交货计划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卖方负责运输、装货、送货至甲方指定项目施工现场指定料场/仓库,承担运费、装货费、包装费、途中损耗。货物落地、卸货完成前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卸货责任由买房自行承担。
交货地址:详见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交货日期:详见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投标人自行编制专项方案,包含生产产能保障、原材料储备、货物包装防护、运输车辆配置、运输路线、全程物流跟踪机制及供货延误、货物损坏应急处置措施。
(五)验收要求
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
数量验收方法:以引气剂占施工现场拌合混凝土方量所需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掺量作为引气剂的最终结算数量(以理论数量为准)。超出掺量部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掺量如下表:
| 混凝土标号 |
引气剂掺量(%) |
| C15W4F50 |
0.07% |
| C20W8F200 |
0.06% |
| C20W6F200 |
0.07% |
| C20W8F200 |
0.07% |
| C15W4F50 |
1.00% |
| C20W8F200 |
1.00% |
| C20W6F200 |
1.00% |
| C20W8F200 |
1.00% |
| C25喷射 |
/ |
| C35F300 |
0.50% |
| C30F300 |
0.50% |
| C20W6F200 |
0.05% |
| C20W8F200 |
0.06% |
| C2825F150W6 |
0.50% |
| C2825F150W4 |
0.50% |
| C30W6F200 |
0.50% |
| C20喷射 |
/ |
| C30F300 |
0.50% |
| C9020w8F200 |
0.50% |
| C25喷射 |
|
| C2825W4F200 |
0.50% |
| C2830W8F200 |
0.50% |
| C2830W6F200 |
0.50% |
| C30W6F300 |
0.50% |
| C40W6F250 |
0.50% |
| C2850W6F200 |
1.00% |
| C2820W6F200 |
0.50% |
| C25W6F150 |
0.50% |
| M10F200 |
/ |
质量验收方法: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如乙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甲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质量由试验室进行检测。
3.3结算、付款和履约担保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协商承担;银行收款账户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有变更,需向甲方开具账户变更通知书,允许变更开户行和账号,不允许变更户名,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付款的,则付款期限顺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付款周期:双方约定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所提供材料为一个结算批次。双方约定每月15日为双方对账日,乙方执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的合规签收单办理对账手续,双方核实无误后,办理批次结算单。
办理结算手续之后,待乙方按照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于开具之日起10日内交予甲方合同经办人之后3个月之内,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50%,6个月内支付30%,剩余20%货款于12个月内支付。
3.3.3履约担保的交纳时间和方式: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金额的5%,履约担保有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执行,①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缴****银行转账(转账明细里写明“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合同编号:***)”);②也可自结算周期内供货并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同步按照甲方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入账后,甲方一次性将应付账款****元(大写:XXXX)转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足额扣留后,甲方按合同条款支付乙方货款;③乙****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如保函日期届满,乙方合同义务尚未履行完毕,乙方应提前办理保函续期或新办保函;如乙方拒绝办理保函续期或提交新的履约保函,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直至乙方****银行保函,甲方项目不接收非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在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详见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4.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10时00分至2026年8月25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0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4.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加急标书代写
4.5报价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须严格参照附件一:供应商报价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填写报价文件,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提交;未按指定格式填报、未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上传报价资料的,均视为无效报价,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集团****公司****中心)
地址:**省**市冠云西路86号
联系人:褚世召
联系电话:185****2830
电子邮件:****@qq.com
2.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镇东****酒店)
联系人:宋朝
联系电话:158****5513
电子邮件:****@qq.com
附件一:供应商报价文件
附件二:合同范本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八局/****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8-19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8-25 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