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维保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时间:2026-08-19 17:15:43 】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维保委托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42000.0(元)
最高限价:
442000(元)
采购需求:
********处理站设施设备24小时值班制运维、****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每周不少于3次巡查运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运维工作人员须提供环保工程专业职称证书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操作能力的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响应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人社局颁发的环境相关高级工程师资格证。该人员为响应供应商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另需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发放工资的流水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银行****公司开标室。标书代写
四、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银行****公司评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二)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521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89****8284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5213
附件:
污水处理站维保委托服务二次挂网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