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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6〕9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药店因协议到期不续签终止医保协议或未履行医保协议约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8月17日起,终止以下3****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 :
1.****药店:机构地址位于**省**市**县长堡镇长堡街上四号路,医**点编号为****。
2.**县合兴镇家卫药房:机构地址位于**县合兴乡下街,医**点编号为P520****0128。
3.**县盛世尚都大药房(个人独资):机构地址位于**省**市**县青龙街道盛世尚都26号门店,医**点编号为P520****1442。
上述被终止医保服****药店,自终止之日起,不再具备医**点资格,不得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报销服务。****药店妥善处理好参保患者的后续事宜,并及时做好费用结算等工作。同时,也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注意,在就医购药时选择合规的医**点机构,以保障自身的医保权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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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