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防范存量房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市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参与。
本次遴选活动由****组织实施,****委托****承担遴选事务性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一)受托机构作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机构,按要求开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承担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收存、拨付、台账管理等相关工作。受托机构仅限开展资金监管公益服务业务,严禁从事房地产居间、经纪、房产销售等经营性业务,不得开展房产中介相关经营活动。
(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坚持安全、快捷、便民、无偿原则。托管机构不得以账户开立、资金托管、资金划转等名义向交易当事人收取任何手续费、服务费。
(三)监管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得提现和挪用,与受托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
(四)受托托管机****银行签订《**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按协议履行资金监管职责,接受****、****银行****分行、****总局****分局的监督管理。
(五)服务期限:2年。
(六)遴选机构数量:1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申报;
(五)****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六)自愿接受住建、金融监管等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七)本次遴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应于2026年8月20日至8月26日(每日09:00-18:00)到****(**市**区公园南路东新小区综合楼)或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同报名地点,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邮件发出时间不得晚于申请截止时间(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胶装成册,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2026年8月26日18时(截止时间)起不接受报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至8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等。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即为有效申请单位,领取遴选资料,方能参加后续遴选活动。标书代写
(二)遴选
****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申请单位的遴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确定候选企业。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和遴选资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单位递交遴选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6年8月31日上午9时前密封后递交至****(**市**区公园南路东新小区综合楼)。标书代写
(三)公示
****将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评审,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向最终确认的实施主体发放确认通知书。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市**区公园南路东新小区综合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159****3132
附件:**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机构报名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