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
电话:0372-****211
传真:0372-****211
通讯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市区紫薇220****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 ****示范区白璧镇邢牛村南侧470m | ****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示范区白璧镇邢牛村南侧470m,现有1号主变压器容量为1×240MVA。本项目建设内容为220kV****电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占用东数第3出线间隔。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间隔基础工程开挖将破坏原施工作业面的土壤结构,容易造成扬尘,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属无组织排放。****电站围墙内进行,在施工中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建议减少或避免进行土方开挖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利用站内现有化粪池处理,有效地防治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3)固体废物: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的位置。 2)基础开挖产生的弃方运往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运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 3)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4)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电站围墙内。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3)车辆出入施工场地时应低速、禁鸣。同时尽量压缩施工区机动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机动车鸣笛。 4)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噪声异常,应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运行期,建设单位运行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2)声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电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站内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固体废物:****电站间隔扩建工程运行后不增加运行人员,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交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