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拟对****废酸节能环保**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8月19日-8月25日
联系电话:0317-****578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审批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废酸节能环保**化项目 | **** | **市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瀛洲化工和嘉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瀛洲化工现有硫酸镁车间内增加中和釜1台、石灰储罐1台、压滤机2台、干燥机1台(热源采用1.0MPa蒸汽)、中和中间罐2台、滤液中间罐2台、尾气处理设备1套等配套设备,采用石灰(氧化钙)中和处理嘉泰化工分散染料车间含硫酸14%废水。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含硫酸废水量6.6万吨,产生石膏21004.645吨/年。项目投资603.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和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石灰卸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石灰上料废气、中和废气、干燥废气一起经水漩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18,**)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蒸汽冷凝水收集后用于嘉泰化工分散车间作为洗水使用。产生工艺废水、水漩除尘器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泰泽****公司进一步处理。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石膏首先进行危险废物鉴定,鉴定为非危险废物并且符满足副产品标准后外售,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鉴别前按危废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