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装置新增氯化尾水蒸发结晶除盐项目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TCE装置新增氯化尾水蒸发结晶除盐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该项目建设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TCE装置新增氯化尾水蒸发结晶除盐项目设施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开发区化北路2号。
2.2、项目概况:因生产需要,****拟采购低温蒸发结晶除盐设施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约125万元。
2.4招标范围:“TCE装置新增氯化尾水蒸发结晶除盐项目设施采购”低温蒸发结晶除盐设施成套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2.5 交货地点: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收到招标人支付的预付款后2 个月内,所有货物运送招标人现场并具备安装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26年8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市公共**交易网(www.****.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9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广场B10栋2层),具体开标地点详见一、二楼大厅显示屏。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化北路二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3-****7888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两江新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栋20楼2001室
项目负责人:彭文婷
电 话: 023-****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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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装置新增氯化尾水蒸发结晶除盐项目设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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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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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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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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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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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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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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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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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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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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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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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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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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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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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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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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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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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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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86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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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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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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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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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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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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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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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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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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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5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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