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华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翰林华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翰林华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县亢村镇吉庆**侧、亢北路东侧
项目概况:**乡镇道路、西至亢北路、****小学、北至吉庆路。占地面积:9533.46㎡,总建筑面积:27832.82㎡,住宅建筑面积:22866.04㎡,非住宅建筑面积:4966.78㎡。
招标范围:翰林华府前期物业服务。
3.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08月19日
评标地点:**市**区**路63号康达商厦七层。
4.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小高层住宅 1.95元/㎡﹒月
高层住宅 1.95元/㎡﹒月
商业 2.65元/㎡﹒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公司
投标报价:小高层住宅 2.08元/㎡﹒月
高层住宅 2.08元/㎡﹒月
商业 2.72元/㎡﹒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小高层住宅 2.05元/㎡﹒月
高层住宅 2.05元/㎡﹒月
商业 2.59元/㎡﹒月
5.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省**县亢村镇亢北村北街中段
联 系 人:刘化伟
电 话:137****52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63号康达商厦七楼
联 系 人:吴亚坤
电 话:130****696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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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