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31 09:30:00,更正为:2026-09-04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8-31 09:30:00,更正为:2026-09-04 09:30:00。标书代写
1.将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中1.5.****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更正为:“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部门取得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备案许可证明。(描述: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部门取得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备案许可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共计不超过2家(含2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描述: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政府采购活动。如系统无法同时签章,则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扫描件。)”;
2.将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是否接受联合体★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更正为:“是否接受联合体★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
3.将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中5.3.3.1.一般资格审查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标准和要求”增加:“4.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9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建业路21号
联系方式:187****7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陈寿路474号
联系方式:0817-****3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苗苗
电话:0817-****388
****
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