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县 | 发文日期 | 2026-08-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申滨年处理15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化回收与供应链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申滨年处理15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化回收与供应链服务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
项目承建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市****创业园
投资总额:20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戴建明 139****1165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北八滩渠。生活污水接****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货粉尘、人工分拣粉尘、筛分粉尘、破碎粉尘、打包粉尘、上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筛分粉尘、破碎粉尘、打包粉尘、上料粉尘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卸货粉尘、人工分拣粉尘经厂房密闭+雾炮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中排放限值;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需以2#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等,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打包材料、沉降粉尘、废渣、废布袋、除尘器收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打包材料、沉降粉尘、废渣、废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环办固体函〔2026〕1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各类固废管理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云****公司
地址:****开发区**路51号1号楼5层503A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