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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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工程
****
云**石塘镇
金村水库工程位于**市云**石塘镇境内,坝址位于泉溪支流青源坑金村村,本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有: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放空建筑物、供水(灌溉)及放水建筑物、交通建筑物、管理房等。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km2,同时利用原****电站取****水库引水后堰址以上集水面积5.9km2)、****电站大坝(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63km2****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397m,死水位361m,总库容109万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97万m3,供水调节库容95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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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废水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 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环评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等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9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执法四科
联系电话:****796 传真:****501
通讯地址:云**梨园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