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MA1WF6UK07 | 建设单位法人:张朝晖 |
| 徐晓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开发区科创路西、钱塘江** |
| ****中心项目(二期)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科创路西、钱塘江** |
| 经度:121.609140 纬度: 31.798205 | ****机关:**市数据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5 |
| 启数据环〔2025〕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1WF6UK07002X |
| 2026-03-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1MA1WF6UK0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5MA254WGH5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5MA254WGH5E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1 |
| 2026-03-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forum.php?mod=guide view=my type=thread page=1 |
| 本项目为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为扩建。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30#、31#****实验室未建成,其余未发生变化。 |
| 30#、31#****实验室未建成,其余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品种、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均与环评一致,污染物因子排放量未增加。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化。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下列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实际建设情况:由于30#、31#****实验室未建成所以30#、31#排气筒所涉及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建设。其余未发生变化。 |
| 30#、31#****实验室未建成所以30#、31#排气筒所涉及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45 | 0 | 0 | 0 | 0 | |
| 0 | 0 | 0.01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2 | 0 | 0 | 0 | 0 | |
| 0 | 0 | 0.01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155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87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新增废水源强经现有2****处理站调质处理后依托1****处理站深度处理;实验室实验残留液与一次荡洗废液收集并作危废处理;临床样本实验、药效学实验、抗病毒抗菌临床样本实验、****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清洗废水须分类收集,经灭活预处理后方可进入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动物冲洗水、动物饲养排泄物及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及消毒灭****公司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废水深度处理系统采用“格栅+固液分离+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处理系统+消毒排放池”处理工艺;废水灭活消毒预处理采用“次氯酸钠溶液消毒灭活”工艺。生活废水经隔油池与化粪池预处****园区污水管网;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尾水等清下水可在生产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厂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4标准。 |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动物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软化废水、循环冷却废水。车间P2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灭活与动物房污水合并,经格栅、调节池、混凝池、中间水池、消毒池进入综合调节池;实验室污水经格栅后进入综合调节池;综合调节池污水经缺氧、好氧、MBR膜池、消毒池后接管****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系统外排水一起通过生产废水排口接****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连续两天,每天四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4标准。 |
| 1 | ****实验室、****中心、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与污染源强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实验****处理站收集废气配建“废气收集系统+次氯酸钠喷淋消毒洗+碱喷淋+排气筒”处理设施;化学实验室收集废气配建“废气收集系统+初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生物实验室废气分别配建“抽风集气系统+初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天然气蒸汽锅炉(现有及**备用)须配建低氮燃烧设备,燃烧废气通过其专用排气筒排放。 | **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表2、表3、表6、表7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要求;无组织氨及硫化氢废气厂界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SO、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 本项目动物房臭气由集中抽风系统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消毒处理后通过28#、29#排气筒排放;化学实验工序废气经集中抽风系统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初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2#-35#排气筒排放;生物实验工序废气经集中抽风系统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初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6#、37#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系统的集污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等构筑物已加盖设计,已配建废气密封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废气经次氯酸钠洗+碱洗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2#排气筒排放;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配建低氮燃烧设备,燃烧废气最后通过38#、39#排气筒排放。 | 连续两天,每天三次。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表2、表3、表6、表7标准、**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
| 1 | 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部布局,冷却塔、风机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及东环境敏感区域,选用设备应考虑消声设施或配建减振、隔声等治理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相应3类、4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风机、锅炉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达标。 | 连续两天,昼间一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处置或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对照《****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要求,****实验室危险废物源头分类、投放、暂存、收运、贮存及委托处置管理制度,具有反应性的危险废物须消除反应性后收贮,不相容危险废物不得混合收贮;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鉴别标准、技术规范及文件相关要求,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名录或鉴别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实验室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周转桶,在明确固定其来源、用途及标识标志的前提下,可作为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危险固体废物,可循环使用于其原始用途。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试剂包装容器、实验废液、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弃产品及中间体、废动物组织、动物尸体、废垫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废弃针尖、报废试剂、废润滑油、废灯管等。其中废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委外**化处置;废试剂包装容器、实验废液、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弃产品及中间体、废动物组织、动物尸体、废垫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废弃针尖、报废试剂、废润滑油、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项目固废经上述措施可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