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19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13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准**盆地南缘**沟一带油气**调查评价项目 |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 ******公司 | 本项目以勘探井的方式开展测量工作,仅在作业区布设1口勘探井,井号为新红地1井,设计井深6500m,四开井身结构,均采用水基钻井液,同时配套2400m2临时生活营地以及供水供电等相关附属设施等,钻井期210天,无试油期。本项目冬季不生产。 | (一)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自然公园、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项目临时使用草地已取得**县林草局审核意见同意书。施工期对施工区内的临时性占地应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原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苫盖,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不得随意开设便道;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液气分离后通过放散管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采用下套管和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固井,钻井泥浆经初步分离,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试油期间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水质控制指标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生活废水在生活营地设置防渗化粪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拉****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井场钻井岩屑及钻井泥浆混合物通过1套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委托具备合法处置手续及专业处置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优先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沾油抹布及油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钻井期和试油期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落地原油和含油污须收集至专用罐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建立管理台账,严禁随意丢弃。危险废物的暂存点建设、收集、贮存、运输、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