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供应商:
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保证我院医疗耗材的供应质量,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兵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21〕108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对下表所涉及医用耗材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项目询价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耗材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1 |
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批 |
1 |
168845 |
三、资格要求
****公司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及服务,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二)企业信誉良好,医用耗材质量可靠,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在本地有相关售后服务人员,有能力提供耗材的相关配套服务,接受医院SPD服务管理。
四、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26年8月25日20时之前提交自行编制的电子版(PDF****公司、产品资质资料加密发送至邮箱:****@163.com****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或纸质版调研资料(一份)贴封条后交至****公室(老社保五楼院务部),此项目议价需带样品到现场(线下)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提交资料的单位才可参加此次询价。另:有意向的投报单位在提交电子版(PDF格式)或纸质版报价资料时,应备注好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行编制调研资料时,应本着方便浏览、便于查阅的原则编制,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编制目录,便于浏览查看。报价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产品资料或彩页(加盖公章);
5.报价单;
6.生产企业授权书;
7.以上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有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此次价格包含提供服务、税金等费用。
(三)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价不可更改。
(四)报价计算错误时,以单价为准。
联系人:
招标办公室夏晓娜,联系电话:0906-****031
****中心金浩,联系电话:151****0470
张老师,联系电话:137****7618
六、报价单
报价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型号 |
生产厂家 |
注册证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
| 2 |
||||||||
| 合计 |
附件:采购需求清单
采购人:****
2026年8月19日
采购需求清单
一、采购标的及技术要求
| 序号 |
耗材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估单价(元) |
预估总价(元) |
备注 |
|
| 1 |
鼻组织钳 |
18cm盖板式 左弯φ2.5 |
1、适用范围:用于钳取鼻腔内组织、异物或取样。 |
1把 |
6000 |
6000 |
|
|
| 2 |
鼻组织钳 |
18cm盖板式 右弯φ2.5 |
1、适用范围:用于钳取鼻腔内组织、异物或取样。 |
1把 |
6000 |
6000 |
|
|
| 3 |
显微镊 |
22.5cm 枪形 平台 头宽0.4 |
1、适用范围:用于夹持组织。 |
1把 |
6900 |
6900 |
|
|
| 4 |
显微镊 |
产品尺寸:22.5cm 枪形 碗口有齿 头宽5.0 |
1、适用范围:用于夹持组织。 |
1把 |
6900 |
6900 |
|
|
| 5 |
脑压板 |
各种型号 |
1、适用范围:/ |
3根 |
600 |
1800 |
柔性 |
|
| 6 |
显微剪 |
18cm 盖板式直 |
1、适用范围:用于剪切组织。 |
1把 |
7200 |
7200 |
|
|
| 7 |
显微剪 |
18cm 盖板式 上弯 |
1、适用范围:用于剪切组织。 |
1把 |
7200 |
7200 |
|
|
| 8 |
显微剪 |
22.5cm枪形 刃口开齿 弯窄尖头刃长11 |
1、适用范围:用于剪切组织。 |
1把 |
6900 |
6900 |
|
|
| 9 |
脑内剥离器 |
21cm直形 直角水滴头φ0.8 |
1、适用范围:适用于供脑内手术时剥离脑膜用。 |
1把 |
1800 |
1800 |
|
|
| 10 |
脑内剥离器 |
21cm直形 直角弯圆柱头φ0.3×3.7 |
1、适用范围:适用于供脑内手术时剥离脑膜用。 |
1把 |
1800 |
1800 |
|
|
| 11 |
脑内剥离器 |
24cm枪形 上弯 叶片头 2×2 |
1、适用范围:适用于供脑内手术时剥离脑膜用。 |
1根 |
1800 |
1800 |
|
|
| 12 |
脑内剥离器 |
24cm枪形 上直角弯圆柱头φ0.3×2.2 |
1、适用范围:适用于供脑内手术时剥离脑膜用。 |
1根 |
1800 |
1800 |
|
|
| 13 |
脑内剥离器 |
24cm枪形 上直角弯球头φ1×2.5 |
1、适用范围:适用于供脑内手术时剥离脑膜用。 |
1根 |
1800 |
1800 |
|
|
| 14 |
吸引管 |
26cm 平头 直 φ2 |
1、适用范围:用于外科手术时冲洗手术部位和吸引废液。 |
1把 |
975 |
975 |
柔性 |
|
| 15 |
吸引管 |
26cm 平头 直 φ2.5 |
1、适用范围:用于外科手术时冲洗手术部位和吸引废液。 |
1把 |
975 |
975 |
柔性 |
|
| 16 |
吸引管 |
26cm 平头 直 φ3.5 |
1、适用范围:用于外科手术时冲洗手术部位和吸引废液。 |
1把 |
975 |
975 |
柔性 |
|
| 17 |
显微剪 |
10cm 旋转式 直 |
1、适用范围:用于剪切组织。 |
1把 |
18000 |
18000 |
|
|
| 18 |
显微剪 |
10cm 旋转式 左弯 |
1、适用范围:用于剪切组织。 |
1把 |
18000 |
18000 |
|
|
| 19 |
显微剪 |
10cm 旋转式 上弯 |
1、适用范围:用于剪切组织。 |
1把 |
18000 |
18000 |
|
|
| 20 |
显微钳 |
10cm 旋转式 碗口2 |
1、适用范围:用于钳夹组织。 |
1把 |
18000 |
18000 |
|
|
| 21 |
显微钳 |
10cm 旋转式 碗口 4 |
1、适用范围:用于钳夹组织。 |
1把 |
18000 |
18000 |
|
|
| 21 |
脑刮匙 |
25cm直形 侧环形无刃φ5 |
1、适用范围:适用于脑内手术时刮除病骨及坏死组织用。 |
1根 |
1800 |
1800 |
|
|
| 22 |
鼻剥离器 |
20cm弯铲形 头宽4/5 |
1、适用范围:用于剥离或分离粘膜、组织。 2、产品尺寸:总长为200mm型式为弯铲形,头宽4mm/5mm 3、表面处理:装饰纹不锈钢钝化 4、材料:20Cr13材料制成。 5、符合ISO 13485、CE或FDA认证。 |
1把 |
220 |
220 |
|
|
| 23 |
经鼻咬骨钳 |
14cm,可旋转方向 |
1、适用范围:用于钳夹组织。 2、产品尺寸:工作长度为140mm型式为旋转式鼻窦,刃宽2mm 3、表面处理:装饰纹镀铬 4、材料:30Cr13材料制成。 5、符合ISO 13485、CE或FDA认证。 |
1把 |
12000 |
12000 |
可用于颅底深部手术 |
|
| 24 |
经鼻冲洗鞘 |
14cm,直型 |
适配医院现有的神经内镜 |
1把 |
4000 |
4000 |
|
|
| 合计:168845元 |
||||||||
备注:所提供器械必须满足我院神经外科相关手术开展。
二、招标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企业信誉良好,医用耗材质量可靠,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在采购人所在地有能力提供耗材的相关配套服务。
4.产品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物样品、宣传彩页等内容。
5.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行业现行标准并具备有效检测报告,签订合同后每配送一批耗材需提供同一批耗材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作为合同附件的一部分,同时供应商对已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则作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保证耗材质量,保证耗材合法、正规的采购渠道,****医疗机构。
7.中标供应商需在****医院的实际需要安排供货,保证产品的质量,并提供产品伴随的技术支持服务,便于耗材的正确使用。投标人必须对病人使用的耗材质量负责,使用过程中若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医疗纠纷,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耗材包装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制造厂商、批号、生产日期等。
9.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10.投标产品注册证有效期不得小于6个月,或到期可提供新注册证;中标货物注册证应与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注册证一致,如无法提供,采购方有权退货。
三、配送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配送要求
1.按批次配送至**生产建****医院指定地点。
2.接到采购人供货订单后,15日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做到货、票、产品合格证及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延迟交货5个日历日,或未按要求时间供货且无特殊原因,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在配送过程中,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耗材规格、包装、生产企业等。
4.配送企业应具备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条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范。需冷链运输的耗材,投标人须具备冷链运输、储存设备(符合国家医疗卫生要求),采购人收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达不到相关产品使用效果,采购人可拒收。
(二)售后服务
1.器械质保≥1年,维护保养每年至少两次,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内维修必须由生产厂家而非经销商维修,提供厂家质保合同或承诺函。
2.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组织货源,履行配送义务。供应商保证所配送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调查和处理。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售后服务(质保****制造厂家原厂标准售后服务(含质保期)须相同,设有专门的应用技术支持人员及联系电话,开通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维修响应速度: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或远程维修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2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不能及时响应售后并对由此引起的医疗或法律纠纷完全负责,并全额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赔偿。
4.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临床技术支持,定期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培训。
四、报价要求
1.该项目为交钥匙服务,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所供耗材、耗材进行采购、配送、仓储、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装卸)、搬运、服务人员、现场保管、材料费用、保险、检验检测、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培训、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保修期内的所有费用。所需的配件及辅材由中标方提供;最终报价含税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包括的内容,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一致,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最高单价限价。报价明细格式自拟,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生产企业、单价、数量、总价等,按规定报价单进行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保证所供耗材单价不得高于不得高于同地区,若发现高于同地区价格,甲方有权选择产品降价供货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供应商账期原则上180天,具体支付以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在产品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纠纷的情况下,根据采购人财务状况,在该批次货品用完之后每半年按一定比例以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等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六、知识产权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供应商保证所提供产品的合法性,所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招标人无关,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招标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采购清单中耗材产品厂家授权。
2.合同履行期间,****医院SPD服务商管理,需与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由其保障院内临床医用耗材院内配送,SPD平台费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收取,本合同内的耗材、耗材全部纳入采购人的院内物流服务SPD管理。
3.所有的耗材需适配我院现有设备机型,如若因耗材兼容问题导致设备损坏,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责任,损坏赔偿。
4.供应商在供货周期内,所供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兵团药品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价格。国家和自治区(兵团)对中标物品的价格下调低于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在调价文件生效之日起随即下调至文件规定的价格,直到供货期限满为止。
5.如项目范围内的供应货物有被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目录中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6.根据《医疗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规定:供应商拟派配送服务(业务)人员须在开展配送服务之**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或具备健康证。
7.投标文件应标明参投的医疗用品的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等详细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签订合同前提供给采购人)。加急标书代写
8.若中标产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供应商必须提前30日通知采购方,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停货书面说明。断货期间,医院有权向其他供应商购买同类产品,直到原供货方能继续供货为止。
9.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10.以上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需在文件中明确是否符合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报价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型号 |
生产企业 |
注册证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
| 2 |
备注:所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注册号必须与供货一致。